考生持居民身份证件原件、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同等学力人员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报考材料到我校仙林校区笃学楼一楼大厅现场办理资格审核。其中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2016年3月10日审核,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2016年3月11日审核。除报考非定向就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携带相应科研成果原件供审核(科研项目需有批文原件或高校科技处盖章的证明)。通过资格审核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报考材料清单请见简章(请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按序装订成册。因材料不符合要求不能通过审核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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