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院系一定要将此项工作的有关规定向学生传达与公布,制定科学的评估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重视发挥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推免工作的统筹管理作用,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经核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严处。
2、各院系应加强对推荐免试生的考核,考核形式由各院系确定,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接收录取。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即取消推荐免试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考试作弊或受刑事、行政处分;
(3)取得推免资格后,因后续课程出现补考、重修或毕业设计不合格等情况或因故不能按时毕业的。
4、申请推荐免试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一旦被确定为推荐免试生,就不得以出国、就业等任何理由提出放弃。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均为非定向录取。
6、各院系在推免前充分宣传文件精神,推免后做好对推免生的监管工作,谨防浪费推免指标。
7、正式录取通知将在省招办审核通过后对外公开。
附件: 附件一:推免工作进程表
附件二:201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三: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名册 二○一五年九月
2016年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