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我校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10%。
3)对于江苏省外进档考生,按专业级差录取,前三个专业志愿之间设不超过3分的级差,第三专业志愿以后不设级差。
对于江苏省内进档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安排专业,即分数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若分数、等级均相同,数学(含附加分)、外语两门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仍相同,数学(含附加分)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4)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照顾加分政策,并按照加分后的成绩安排专业。
5)江苏省进档考生中,凡A志愿报考我校者:投档成绩达本二省控线及以上,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投档成绩在本二省控线下,满足除会计学以外的第一专业志愿。
6)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在各省(市、自治区)相关政策范围内,按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016年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