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原则: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职业综合素质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获得文化基础考试免试资格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4)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职业综合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016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