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下列五大类条件之一的学生,报名考生的推荐中学须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两周的公示。考生身体条件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执行。
1、单科优秀类:高中阶段(四星级中学或我校优质生源基地)理科生(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生(语文、英语、数学、历史、地理、政治)在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三个或以上学期位于年级前5%。
2、竞赛获奖类: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项之一: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科技竞赛、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全国性作文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具体赛事名称:“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
3、艺术特长类:高中阶段获得西洋管乐、民族管弦乐等级考试九级(含)以上;声乐等级考试八级(含)以上;舞蹈等级考试六级(含)以上。
4、品德优秀类: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地级市)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荣誉称号;或在慈善公益、志愿服务、思想道德方面表现突出并获市级(地市级)以上奖励者,或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5、特殊才能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过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或以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得授权(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经我校审查认可的在某一学科领域具有特殊才能者(要求附详细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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