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2016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11 02:08: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16

满意答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南京大学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

第三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确定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取原则,讨论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宜,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五条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本科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本科招办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各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招生政策、录取情况的咨询,并协助本科招办进行所负责地区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发文聘任。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本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九条 根据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结合我校“三三制”人才培养改革方案,2016年我校继续实行按院系和按学科大类相结合的招生模式,计划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300人。

第十条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我校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兼顾历年计划安排延续性等因素,分省确定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 2017-05-22 13:16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以外考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南财财经大学章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南京财经大学。学校代码:10327(国标),1116(江苏省),1616[江苏省,中加合作工商管理(环境商务)专业]。学校性质:(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201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我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南京大学章程》等法律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我校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我校人才培养特点的优秀学生。第三(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本科招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考生利益,保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16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照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三条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南京师范大学中北学院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南京师范大学章程》,结合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是江苏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由江苏省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江苏省教育厅。中文简称南京师大、南师大或南师,英文名称为NanjingNormal(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外考生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14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