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的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所有考生信息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
南京大学成立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布招生章程、组织生源、实施考核和录取,确保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凡在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推荐考核入学资格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33号令,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合作企业,将视情节给予取消参加高校招生改革项目的处罚。
联系及举报方式:电话025-83592449,电邮nju@***.cn
本招生章程由南京大学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2016年南京大学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办学招生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