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考核结果,根据考生两个考核科目的总分,严格按照单列计划限额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审核通过后,由省教育考试院、高校、生源所在推荐单位进行三级公示(不少于5天)。行业企业应在工作区域醒目位置张榜公示(须明确标注合作高校专项举报电话)。
3.公示无异议后,在高校招生录取期间通过江苏省网上录取系统办理录取手续,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凡通过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政策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转入其它专业学习。未经公示或公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标准
专升本学费为2400元/年/人、专科学费为2100元/年/人。
七、毕业证书
学生修业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经教育部电子注册通过后,由学校发给国家承认学历,南京大学盖章、校长签章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八、学位证书
根据《南京大学授予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凡在规定学制内参加省学位外语考试和学校专业学位课程考试(专升本2门、高升本3门),成绩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良好(含良好)以上的本科毕业生,将获得南京大学学士学位(高等教育),并发给南京大学校长签章的学士学位证书(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
九、组织管理
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的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所有考生信息将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高校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和网上录取系统进行。
南京大学成立分管校领导、纪检部门、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布招生章程、组织生源、实施考核和录取,确保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凡在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专业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推荐考核入学资格的考生,将根据教育部33号令,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参与作弊的有关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出现严重问题的合作企业,将视情节给予取消参加高校招生改革项目的处罚。
联系及举报方式:电话025-83592449,电邮nju@***.cn
本招生章程由南京大学学院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八月一日
2016年南京大学面向艰苦行业和校企合作办学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