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以录取。
二等优录政策: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模拟投档线线下30分内(江苏省考生20分以内)即予以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院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市、区)模拟投档生成。
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省份规定的批次以第一志愿填报南京大学,方可享受相应优录政策。
注:江苏省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达到A、A。
六、其他
我校“励学计划”测试考生无需缴纳测试费。如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参加测试存在困难的,可以书面向我校申请资助,我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考生申请材料应真实、可信。若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发现,取消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已经获得认定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南京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农村专项计划自主招生事宜,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859680
传 真:025-83592888
电子邮件:bkzs@***.cn
通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3
八、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选拔过程并接受社会投诉举报。对于招生中出现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36号令)严肃处理。投诉举报电话:025-。
学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若发现弄虚作假情况,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九、本简章由南京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大学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
2016年南京大学励学优录政策“励学计划”优录政策分为两档,分别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