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获奖的考生
(2)具有人社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3)有艺术或体育特长的考生
(4)在高中阶段成绩优秀,且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的考生;
(5)思想品德表现突出,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审核认定的考生
(6)有其它突出表现和特长的考生。
以上考生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正式录取。
2016年南京城市职业学院注册招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前,将有关证书的复印件报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