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指导;校督查小组负责对招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出现违纪违规事件,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纪检、监察及研究生处将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督。
3、实行信息公示制度。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复试结束后的一周内,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受理具实名的书面投诉,对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5、2016年硕士生复试、录取期间,为方便考生反映复试录取的有关情况,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734-8282310,0734-8281304;电子邮箱:nhdxyzb@***。
2016年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