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布成绩。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二)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5月15日前,推荐考生的相关核工业企业(单位),须与南华大学签订核类专业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
(三)录取。5月15日前,将签订人才培养合作协议书的单位(企业)所推荐的线上考生信息报生源省(区)招办审核,办理新生录取手续。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四)录取专业。学校将依据考生成绩和志愿确定录取专业,一旦录取专业确定后,不得再更改专业。
2016年南华大学核类专业单独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