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招生录取中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制定的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政策及各项加分政策,并执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2.为落实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要求,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固定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
3.我校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计算机类(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财经类(会计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黎明职业大学组织;制造类(数控技术专业)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黎明职业大学、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三所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4.录取时,按投档分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投档比例为专业招生计划缺额的1:1。其中,高中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中职生(音乐、美术类除外)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的75%+技能测试成绩按总分600分折算后的25%,中职音乐类和美术类考生投档分=文考总分+固定加分。
5.成绩排序规则:高中生成绩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中职生成绩分报考类别,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知识、语文、数学、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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