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总体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基本原则。全省各级中招部门和各高、中等职业院校要坚持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不动摇,加大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统筹协调力度,采取积极措施,破解生源难题,全力以赴地组织实施好今年的中职招生工作。现就高、中等职业院校招生录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取时间、地点:
(一)集中阶段
1.录取地点: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教育发展大厦5楼)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电话:0791-86765527,86765507,86765500
2.时间安排:集中阶段录取从8月23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为期9天。
省内招生学校的高中转录生安排在补录阶段办理手续。
(二)补录阶段
1.录取地点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江西教育发展大厦5楼)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电话:0791-86765527,86765507,86765500
2.时间安排
补录阶段录取从9月21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双休日不办公。请各招生学校务必按时办理录取手续,逾期不予补录。
中专的录取于10月10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
二、几点要求:
(一)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应思想素质好,严守招生纪律,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熟悉业务,身体健康。
(二)为了提高集中录取阶段的工作效率,尽早为新生申报中职资助金,请各招生院校务必在集中录取阶段办理完已确认的新生录取手续。
(三)从2015年开始,各职业院校停止招收外省户籍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历人员就读一年制中职。凡违规招收外省户籍考生就读一年制中职的院校,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院校,将给予减少招生计划或者给予停止招生的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四)从2015年起暂停二年制高中转录师范类专业招生。对自行办理招生录取的,省教育厅将不予审核和发放毕业证书。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招收应届、历届初中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免试入学的学生,由招生学校负责审核确认学生的学历条件,凭毕业证复印件办理录取,毕业证复印件需由分管校领导签名审核其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高中转录生的录取,需凭高中毕业证或高中学籍档案原件办理录取。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需由分管校领导签名审核其真实性,并加盖学校公章。
(七)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核定我省教育考试有关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13〕274号)精神,凡录取到普通高、中等职业院校的学生,由录取学校按每录取一名新生30元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交纳录取费。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校招生规模,将预交款额在录取前汇寄我院,录取结束时按实际结算。录取时凭我院开具的收款票据(或凭单位汇款复印件)办理录取手续。
根据赣价费字〔1993〕088号、赣教计字〔1993〕033号、赣财综字〔1993〕92号文件规定,凡录取到中专学校的学生,由录取学校按每录取一名新生50元的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交纳招生录取费。
2016年南昌工业工程学校普通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