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包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不得低于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除成绩要求之外,招生学院须结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以及专业目录中的条件约束(如不接收同等学力,背景专业要求等),或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提出其他复试要求(具体要求须在调剂系统内缺额信息管理的“调剂要求”中体现),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
2.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等情况,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一般控制在1:1.2。
3.加强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学院须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学院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资格审查内容:
(1)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2)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
(4)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上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复试时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个人承诺书。
4.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外语测试(含口语、听力测试)、面试(含专业面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面试)、体检(参照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起取消乙肝三系检查项目)等。通过这些考核,综合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
5.面试时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上应统一。
6.复试加分项目
认真执行复试加分项目的有关要求。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网址为http://yz.***或http://yz.***.cn,未在资料库中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经研究生院审核。
(二)复试工作具体要求:
1.各学院要强化复试考核力度。加强对复试考生相关科目的考查(特别是外语考核),改进评价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导师组在复试选拔中的主体作用,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见附件1)。
3.认真落实专业硕士学位复试工作;复试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须严格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执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和办法,由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
4.校医院应承担复试考生的体检组织工作。
5.复试情况要全程录像、录音(录像、录音材料刻成光盘后,送交招生工作办公室保存,至少保存至新生入学后),要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在体检、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面试等环节结束后,校医院和相关学院应把体检结果、测试记录、测试成绩、考生报考材料(含调剂生)等及时报送研究生院备案。
6.各招生学院要切实做好复试录取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复试、录取人员必须作风正派、工作细致、原则性和工作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在相关学院院长(或副院长)、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学位点负责人、相关专业的指导教师及部分研究生秘书中选拔。同时要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要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7.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
各招生学院要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8.要严格按照硕士初试相关要求,做好复试笔试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所有参加复试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9.复试、录取工作应采取回避措施,凡当年本人或有直系亲属参加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不能作为该年的招生复试、录取人员。
2016年宁波大学硕士招生复试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和具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