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一起装订(纸质每人1份);
(2)《宁波大学“硕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
(3)《硕导年度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
注意: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请勿报送。
2016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月11日前,学院将符合条件者的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