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
(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2016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