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工作安排

2016年宁波大学关于做好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06 17:52: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22

满意答案

四、工作安排

(一)3月8日前,各相关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

1、组织首次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重新申请的人员无需填写《申请表》,但需要将相关信息填入《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附件4),并提供书面佐证材料。

2、将下列材料提交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

(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二)3月11日前,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完成:

1、对上述材料进行汇总与审核。

2、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评议,形成《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

3、将符合条件者的以下材料交研究生院:

(1)《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补充汇总表》(含电子和纸质各1份,纸质《汇总表》需与重新申请人员的佐证材料一起装订报送);

(2)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

(3)《博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电子、纸质各1份)。

注意:凡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材料请勿报送。

(三)研究生院对学院递交的评定材料进行审核,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经公示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批准,发文公布。

  ??????????? 2017-05-19 13:22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工作安排
四、工作安排(一)3月8日前,各相关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重新申请的人员无(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工作安排
四、工作安排(一)1月14日前,各相关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工作安排
四、工作安排(一)3月8日前,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硕导资格人员填写《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重新申请硕导资格人员无需填写《申(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工作安排
四、工作安排(一)3月5日前,各相关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为确保学校整体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按时完成
4、为确保学校整体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相关学院按时完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适当延期,应提前征得研究生院同意。联系方式:学位办,888847,yeshanwen@.cn,黄陈月莉楼303室。附件1: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附件2:宁波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研究生教育管理暂行规定附件3: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4:宁波(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月8日前,各相关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
(一)3月8日前,各相关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评定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提供《申请表》中所有科研、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重新申请的人员无需填写《申请(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科研项目级别按《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
2、科研项目级别按《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附件6)认定;学术论文级别按《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2014版)》(见附件7)认定。(阅读详细内容)
2018年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工作安排
四、工作安排(一)1月12日前,各相关学院需完成以下工作:1、组织首次申请硕导资格评定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供其中所有科研项目、成果信息的佐证材料(注:在科技处网站上http://kjc..cn/XMCX.aspx?CXTYPE=ZXXM可查询的项目、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重(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