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类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试。
②考试时间:2016年3月27日(周日)上午8:30-10:30。
③考试地点:
满洲里市(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可增加外地考点)
满洲里市(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可增加外地考点)
(一)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为500分; (二)附加分高50分(附加分共4项,累计分数超过50分的,按50分计。) 1、在教育部、人社部举办的全国职业技能竞赛获得团体三等奖的考生加30分。
2、参加职业技能大赛获得自治区级团体二等奖或个人三等奖的考生加30分,团体三等奖的考生加15分。
3、获自治区级高级技能证书的考生加30分。
4、在旗县、盟市和自治区体育竞赛中获得团体和个人奖项的按成绩分别加10-30分。
5、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和生源基地学校的考生加10分。
6、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按照自治区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执行)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录取
(注:有附加分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八、录取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地区、按比例,采用“志愿清”原则录取考生。“志愿清”原则是指在同一地区按第一志愿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果第一志愿生源不够,那么从第二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录满为止。
(二)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我院于2016年4月5日-4月11日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
续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
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
续参加2016年全国统一高考。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一)学校地址: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二)邮编:021400
(三)联系老师:合老师、彭老师
(四)联系方式:
1.电话:0470-6242098、6242099 .传真:0470-6242099
2016年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模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