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占总成绩的40%。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二)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经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按照要求将考生相复试材料上报研招办。研招办将考生复试情况整理报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讨论,并审定拟录取名单。各学院应及时通知参加复试后无法录取的考生,以便做好调剂工作。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成绩的使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