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二)录取人数不应超过本年度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招生指标,“闽南方言文化”、“闽南民间信仰”、“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闽南家族社会与文化”四个方向原则上各招一位博士研究生。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复试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