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我校今年博士研究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2。录取的初试成绩基本分数要求为:
外国语成绩不低于60分,业务课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等3门科目成绩之和)不低于200分。
录取的基本条件为:
(一)初试成绩符合学校确定的录取基本分数要求。
(二)复试成绩不低于6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合格。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五)专业规定的其他录取条件。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录取基本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