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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16年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办法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8 15:44:00 解决时间:2018-04-2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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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办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方案实施细则

闽南师范大学

2016年4月25日

闽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方案实施细则

为做好2016年博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保证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及学校下达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复试方案细则: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维护考生利益。

2.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组织管理从学科方向导师组成员中抽选3-5名导师,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复试方式、大纲和方法,并加强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强化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三、复试相关工作

1.资格审查: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所在学院的证明和学生证)及一张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及一张复印件;

③三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

④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携带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地点:创业楼一楼教育实习实训中心

2.复试方式:采用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3.复试内容①英语口语测试:自我介绍、问题提问②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分)③专业知识考察:按各研究方向,设置题目,由考生抽答两道题目。

4.复试评分细则:英语权重20%,综合素质权重20%、专业素质权重60%复试总分由英语、综合素质、专业素质三项成绩权重相加。

5.复试相关说明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权重相加。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4月29日下午15:00

地点:创业楼一楼教育实习实训中心

四、录取工作通过严格把关,以资格审查合格、复试合格,入学考试总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闽南师范大学

2016年4月25日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21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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