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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含县镇)学生免收学费。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拥有低保证、烈属证、残 疾证、下岗失业证之一免收学费。三、民族地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的学生免收学费。四、按国家政策标准家庭困难学生按在校生15%的比例每年可享受2000元助学金。(多两年)五、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500元,二等奖学金200元。六、低保家庭的或本人有残疾的或拥有国家助学贷款的我院毕业生,可申请国家求职创业补贴800元。咨询报名电话:0453--658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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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3-27 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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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牡丹江技师学院秋季农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