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能要求:考核考生的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要求普通话标准、流畅,语速适中,仪表大方,举止得体。讲故事能形象、生动,富有表现力,情节、内容处理符合幼儿心理特点;
2.测试准备:考生自备儿童故事或寓言故事。时长不超过3分钟为宜,超时考官可终止测试。
3.评分标准:
表1语言考核评分标准
项目权重评分标准(要点)分值普通话与仪态40%普通话标准、流畅,语速适中;仪表大方、举止得体、充满自信、肢体语言运用恰当。30作品选择处理20%主题把握准确;故事内容处理符合幼儿心理特点。15语言表达能力40%故事演讲形象、生动,能表现不同角色的声音,富有表现力。30
2016年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学前教育专业职业测试形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