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所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各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
1.院系、所成立以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系领导为组长,制订复试工作方案和安排,组织领导所属院系的招生复试工作,特别要做好校外联合点及兼职硕士生导师来校复试的安排组织。院系复试前将所属院系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报研究生院。
2.二级或三级学科成立原则上以具有导师资格的教研室主任或副主任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或5名以上(单数)指导小组成员(含导师)组成。设复试小组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必须有英语听说能力强的成员参加。
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实际情况,及时确定复试内容、命题(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试题)、拟出答题要点和评分标准、组织考务工作、评定复试成绩、写出复试评语并提出是否拟录取的意见。
复试小组秘书要对复试(含专业课考试、综合素质考查、专业外语笔试和实践技能考试)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交复试小组组长签字后报各院系、所。
2016年泸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院系、所工作机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