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凭研究生院发出的《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由复试小组进行集体讨论,并报研究生院,当堂由复试小组秘书向考生宣布待录取和不予录取结果。未被待录取的考生可以返回研究生院进行下一轮调剂志愿报名,也可以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平台,调往其他学校。
复试小组应全程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录音和录像。
复试小组应全程对面试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录音和录像。
(二)复试和录取。
1、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参考加权公式:S总=(S初/5)?60%+(S复/3)?40%(公共管理专业除外);
2、公共管理专业加权公式:S总=(S初/3)?60%+(S复/3)?40%)。
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若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合格,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其他未尽事宜和特殊情况将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后,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通知考生。
(四)应届和非应届考生如遇特殊情况,可以提出保留学籍的申请。拟录取考生须在4月15日前提出申请,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后,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年。逾期不能办理。
2016年泸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和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