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对象
1.复试对象为参加2016年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联合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以及参加2016年法学硕士研究生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包括总分与单科成绩分数线)的考生。
2.此次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按学校的有关规定确定。
(二)招生名额
法学院共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20人左右。
2016年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