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成绩的评定
1.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完问题后,由复试小组每位教师当场分别独立评定。每名考生单科(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面试终成绩为相应复试小组全体成员评定成绩的平均成绩。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由复试领导小组指定的老师评定。
3.考生复试成绩构成:外语水平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40%。
(二)复试合格标准
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知识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所得成绩均达60分以上的,即为复试合格。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2016年兰州理工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成绩评定及合格标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