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考核结果排名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单位所有考生的考核成绩,确定申请材料评价、科研计划书、专业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面试成绩以及同等学力加考科目的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达到我院确定的低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包括硕博连读生),按照申请材料评价占10%、科研计划书占30%,综合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进行排名。
2.考核结果公布
全部考核项目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所有考生的考核结果在资源环境学院网页予以公布。
3.拟录取名单确定
资源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录取要求,结合本单位博士招生计划、考生考核总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及体检结果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公示7天上报学校研究生院进行终审核。审核通过者,其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院在规定时间统一发放。
2016年兰州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体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