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审核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参照《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见校研〔2015〕8号附件3)有关要求组织硕士推免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参照《兰州大学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见校研〔2013〕1号附件2)要求组织直博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复试时间、地点由招生学院确定后通知有关推免生。
2.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所在院校有关部门盖章的成绩单(原件)。
(2)《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得的有关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或承担的课题等)或获奖证书或外国语水平考试成绩单以及推免生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直博生者,还须提供《专家推荐书》。
3.推免生复试报到时,各招生学院严格审核推免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审批情况对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分批组织复试。
4.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各招生学院不得收取复试报名考试费。
2016年兰州大学推免生各招生学院根据推免生的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结果,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