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认时间:暂定2016年3月19日
2.确认地点: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办公室
3.确认对象:普通招考方式的报考考生(硕博连读考生不进行现场确认)。
4.有效证件:
(1)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持《研究生证》原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提交申请材料中其他有关材料原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不全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报考申请资格;报名现场确认时,缴纳报名考试费。
2016年兰州大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力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