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录取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
山东省内招生各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美术、体育类(本、专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统考成绩;非美术类本科专业使用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
空中乘务专科专业使用学校校考成绩;舞蹈表演专科专业不认可啦啦操、健美操、体育舞蹈、国标舞、艺术体操、运动舞蹈、体育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理论等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或方向)的本科合格成绩。其他非美术类专科专业认可学校和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
在山东省外各艺术、体育类招生专业成绩的使用:使用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2016年同类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
1.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学类(中外合作)(说明: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高尔夫方向)、编导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本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录取规则:美术类、空中乘务、体育教育等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体育类专科专业从投档考生中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成绩平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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