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收费、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执行。理工类和工科类专业收费为4100元/年,文史类和财经服务类专业收费为3700―5000元/年,艺术类专业收费为6000―8000元/年。其中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和物联网应用技术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凡自愿报考该专业学生需向企业缴纳服务费35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凡自愿报考该专业学生需向企业缴纳服务费7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属校企深度合作办学专业,凡自愿报考该专业学生需向企业缴纳服务费2000元/年。
招生专业及计划见下表
2016年单独招生专业及计划表专业名称中职类普高类合计专业类别计划数考生类别计划数应用电子技术工科类20文、理工3050物联网应用技术工科类20文、理工3050移动通信技术工科类115文、理工135250酒店管理财经服务类35文、理工2560导游财经服务类22文、理工2850空中乘务财经服务类20文、理工4060旅游管理财经服务类50文、理工4090影视动画艺术类10艺术类1020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类10艺术类1020环境艺术设计艺术类10艺术类1020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工科类65文、理工65130数控技术工科类30文、理工5080智能交通技术运用工科类30文、理工5080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工科类16文、理工2440硅材料制备技术工科类20文、理工3050光伏材料制备技术工科类40文、理工4080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工科类50文、理工70120工业分析技术工科类12文、理工1830药学医药类专业50文、理工50100电子商务财经服务类30文、理工5080护理医药类专业120文、理工20140合计 775 8251600
备注:酒店管理专业实行深度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教学试点。
第十二条单招时间安排
1、2016年2月15日至3月15日,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或到学院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截止时间:3月18日17:00点。
2、2016年3月17日,学院招办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基础信息。
3、2016年3月19日,基础信息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无误的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4、2016年3月25日,已公布名单内的考生到学院提交相关资料并填报〔单独招生报名表〕,审查合格的考生于当日下午17:00点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凭二代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熟悉考场。
5、2016年3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下午13:30~18:00面试。
6、2016年3月29日,考生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持准考证于4月1日下午17:00前到学院招生就业处查询,逾期不再办理。
7、2016年4月2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录取控制线。
8、2016年4月5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5日至11日。
9、2016年4月10日16:00前,申请放弃录取考生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10、2016年4月11日,学院按照单独招生原则、程序进行单独招生拟录取。
11、2016年4月13日,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后立即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符合四川省高考报考条件,并已取得考生号、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的考生才能报考,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6年2月15日―3月15日17:00前登陆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zsw/,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网上报名考生未缴费者视为无效报名),亦可到我院招生就业处(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156号)现场报名和缴费。(报名、考试费130元/人,刷卡缴费)。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3月15日17:00前。
填报专业志愿时,普通高中考生按照报考类别(普通类、美术类)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配志愿;中职考生按照自己所学中职专业类别报考相应类别专业(分为工科类:含能源与新能源类、加工制造类、信息技术类等;财经服务类:含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公共管理与服务类等;文化艺术类;医药卫生类。)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配志愿。
3、考生须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真实准确,考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布后,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地点审核《乐山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单独招生报名表》(附诚信签名)和领取准考证。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在学院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并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准考证;
(2)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届时收取复印件1份;
(3)考生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2张。
第十四条报名结束后学院将考生信息送省考试院核准。核准合格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学院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五条考试采用“文化基础笔试+测试”方式进行,总成绩满分为500分,文化基础笔试为300分,测试(分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术科能力测试和面试)为200分,考生的笔试成绩、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其总成绩。
文化基础笔试
(1)考试形式:闭卷;(2)考试时间:150分钟;(3)考试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试题,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学院统一考试、阅卷评分。(4)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
(1)测试形式:闭卷;(2)测试时间:120分钟;(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4)测试内容:主要测查与考生学习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笔试方式进行考查的职业能力和心理素质测试两部分,各占100分,满分200分。职业能力测试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心理素质测试主要测查考生的适应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压力应对能力、管理能力、团队精神和创造力等。
专业知识测试
(1)测试形式:闭卷;(2)测试时间:120分钟;(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4)测试内容:①药学专业中职类考生,考试科目为有机化学、药剂两科合卷,各占100分,满分200分。②护理专业中职类考生,考试科目为人体解剖学、生理和基础护理三科合卷,其中人体解剖学占50分、生理占50分、基础护理占100分,满分200分。
专业技能测试
(1)测试形式:现场操作;(2)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3)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电子技术基础技能和电工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满分200分。考生可在电子技术基础技能考题和电工基本技能考题两项中任选一项来参加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考生分组进行现场操作考核。电子技术基础技能主要测试考生对晶体管好坏的判别和极性的判别、测试考生对烙铁锡焊技术的掌握能力;电工基本技能主要以电工常用的导线连接和元件的拆装等电工基本功,以测试考生电工技能基础是否扎实。现场操作考试用具和材料均由考场负责提供。
术科能力测试
(1)测试形式:现场测试;(2)测试地点:乐山职业技术学院;(3)考试采用学院自主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4)测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绘画技能和艺术素养,主要包括速写和色彩两个科目,满分200分。速写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和表现能力,通过人物的站姿,坐姿等为原型进行速写造型来完成,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80分;色彩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色彩的感受和表现能力,通过静物写生表现来完成,以不同造型、质感及有冷暖区别的色彩搭配静物组合,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120分。参加术科能力测试的考生自带画板或画夹、水粉笔或水彩笔、颜料、调色盘、水洗容器、吸水布等工具;考场提供八开水粉纸或水彩纸。
面试
(1)测试形式:现场面试;(2)考试采用企业专家命题并制卷,统一阅卷评分;(3)测试内容:主要包含外形、气质、体态、思辨能力、亲和力、沟通能力、普通话、英语口语、临场应变能力、才艺及艺术或体育特长等。
第十六条文化基础笔试试卷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制,学院统一阅卷评分。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合卷,满分3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
第十七条测试分为分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术科能力测试和面试。测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第十八条录取规则:我院单独招生按专业计划划定录取分数控制线,以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参考人数低于专业计划数时,原则上按不超过参考人数的85%录取。
第十九条录取分数控制线: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考核综合成绩总分,分别划定普通类、中职类的各专业低录取分数控制线。
第二十条招生计划调整,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时,按照实际生源情况可以在计划范围内调整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
第二十一条录取办法:笔试成绩、测试成绩两项相加即为考生总成绩。在分报考类别的基础上,各专业低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我院严格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专业志愿的顺序,按照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确定录取专业的学生名单,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配,作退档处理。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各专业录取低控制线和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填报该专业未录取考生中,按照志愿顺序,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考生可以申请放弃录取,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送达或传真至学院招生就业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二十三条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以及录取,入学后不得转入其它学校。
第二十四条免试录取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第二十五条申报办法:考生向学校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有《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免试申请表》,获奖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组织考核,认定合格者录入相关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升学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
第二十六条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提交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报名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资格;已录取的若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普通高考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酒店管理专业实行深度校企合作的现代学徒制教学试点招生,校企双方商定以学院单独招生方式为基础建立招生招工一体化机制。学院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规范相结合。实现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企,制定“学生与学徒双重身份、以学生身份为主”的学生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十八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二十九条除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十条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
第三十一条学校有关单独招生方案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不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方案由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学校招生网:http://www.***/zsw/
学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http://www.***/zsw/
咨询电话:0833-2152600,传真:0833-2153568
单独招生监督及申诉电话:0833-227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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