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新近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医药学教育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到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时,须向我校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3.鼓励留学博士回国人员申请从事我校博士后研究工作。
4.鼓励与企业博士工作站联合招生、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双方单位应当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保证质量、共同受益的原则签定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由我校培养的博士,不得申请进入本校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016年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招收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