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奖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国家助学金6000/人,资助比例100%;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比例40%,其中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7500元、三等奖4000元;
校长基金:1)创新人才培养基金:30项――40项/年,自申报项目中择优评出,10000――20000元/项。2)新加坡短期出国参观学习:10人/年,仅面向口腔专业学生。3)贫困学生资助:20人/年,5000元/人;
学业奖励政策:发表SCI文章,IF×5000元;
发表SCI文章,基本条件满足,可获得校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00元;获得省优秀学位论文:可获得奖励8000元;
另外,我校奖助政策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的倾斜,学业奖学金比例达60%;研究生参加三助岗位(助研、助教、助管),可获得津贴:300元-6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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