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设置:本科设2个有序志愿和服从志愿;专科设2个有序志愿,三个参考志愿。考生所填报志愿须经本人签字确认。
考生要本着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填报志愿,考生填报的对口高职专业(包括本科专业)须与中职相关专业的专业综合课及其技能考核要点在同一栏目内,不许跨栏目交叉选择填报。招生专业与考试科目(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有着严格的对应关系要求,考生填报志愿须严格遵循这种对应关系(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版整理)。未按规定要求填报的志愿为无效志愿。
2016年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学招生工作考生填报志愿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