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次志愿设置
1.批次设置:我院执行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2.院校及专业志愿设置:辽宁省高职(专科)批均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3.“征集志愿”设置:如第一阶段未完生计划,将剩余计划安排“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如第一次“征集”完成计划,将不再进行第二次”征集“。请考生关注辽宁省招考办发布的“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信息。
辽宁省两次“征集志愿”的每个批次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二)志愿填报时间:请考生按照各省招考办的要求,按时按要求进行志愿填报。
辽宁省:集中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开始,6月28日23:00结束。
第一次“征集志愿”8月12日8:00-12:00
第二次“征集志愿”8月15日8:00-12:00
(三)考生志愿填报建议:
1.平行志愿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一次投档”的原则,如考生想来我院就读,建议院校志愿中第一个报考我院,专业志愿填报“服从调剂”,避免掉档。
2.考生应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爱好、特长、未来职业规划,并结合就业、专业优势特长,有一个总体的考虑,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3.辨证地看待冷门和热门专业,报考时一定要注重专业实力和兴趣爱好的有机结合,冷热专业综合考虑,增加录取机会。
4.填报志愿处理好“冲、稳、保、兜底”关系,6个专业志愿依次按照喜爱程度、分数线高低填报,选择招录成绩稍微偏低的“兜底”专业,并选择服从志愿,增加录取机会。
2016年辽宁水利职业学院统招填报志愿信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