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对象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对象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9:08:00 解决时间:2018-03-24 02:18

满意答案

二、招生对象

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生源学校具体严格掌握。

2.2016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进行定向招生试点。

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继续实施我省本科高校定向招收我省高校范围内,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已服义务兵役的退役士兵通过专升本考试接受本科教育,其招生计划实施单列。

  ??????????? 2018-03-24 02:18

类似问题答案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报名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1.经我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本科高校本科专业。根据《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专业分类的相关要求,由我校具体严格掌握。2.2015年,继续对具有辽西北五市(朝阳、铁岭、阜新、锦州、葫芦岛)户籍的师范类高职高专应届(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对象
二、招生对象1.经我省域内高等职业院校招生,并列入国家招生计划已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和参加我省组织的中职升高职统一招生考试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以及经批准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订单式培养、紧缺人才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等单招试点的专科层次应往、届合格毕业生,均可报考与所学高职专业相同或相近(同类专业)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
十、有关工作要求1、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都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对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2、各生源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严格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教育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要求,考生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姓名、身份证号、考生号(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报名
三、报名1.各生源学校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并于3月30日到省招考办领取《考生报名信息表》、《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2.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4月5日至4月15日持学生证、毕业证书(往届生)、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报考定向招生的辽西北五市考生报名时,需持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到本人所在学校报名。3.考生报名需拍摄电子照片,缴纳报名费,签订《考(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为
2.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统考科目为:普通类:外语、计算机;体育类:计算机、学校体育学。(阅读详细内容)
2016年辽宁省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学习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
2、统考科目违规考生的认定与处理程序(1)监考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所列考试违规行为的,应及时纠正并记录,考生违规记录作为认定考生事实的依据,并负责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生本人及考场监考员同时签字确认。(2)招生学校填写《违规考生处理意见书》,由考点主考签字,并汇总形成《违规(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