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高考并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残疾考生,须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到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如实、准确填写并提交《残疾人报考XXXX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及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扫描件)。
(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残联指定的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
(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会同省残联及其指定的医疗机构成立省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工作组,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残疾考生对《告知书》内容有异议,可按《告知书》规定的受理时限,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5年11月9日
2016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信息全知道辽宁省残疾考生申请在普通高考中获得合理便利条件的有关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