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综合素质与技能成绩排序录取;如果有两人以上的三科成绩完全相同且只剩一个计划时,需要请示省教育厅增加计划,经批准后并列录取。
2016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