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生初试成绩信息、录取信息一律由研究生院进行网上公示,研究生院是发布考生录取状态的唯一单位,各培养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相关信息的公示。
2.实行监督制度。研究生招生工作督察组进入复试组现场对复试全程进行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实行监督。
3.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应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建立咨询、申诉制度。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申诉电话:024-62202349。
2016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及复试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