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拟录取的博士生均须通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经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参加硕博连读资格考核的考生必须通过转博资格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3.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60%。
2016年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及复试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