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为2016年1月4~8日
现场确认地点为:辽宁大学崇山校区博远楼108室
辽宁省外考生无法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请于2016年1月8日前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辽宁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只需提供复印件,原件在现场确认时审核),并于2016年3月16~18日进行补确认。
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报考攻读辽宁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及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2)两名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书,推荐书封面应加盖推荐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人不能为考生所报考的导师;
(3)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一份(A4纸打印),可以是加盖培养单位研究生成绩专用章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出成绩单并加盖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政治审查表(定向生加盖所在单位党委系统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应届生加盖所在学院分党委或总支公章);
(5)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学位及其认证材料
后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出具所在学校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生证明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并于入学前提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本科(或专科)学历认证材料:
全部考生需提交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本科学习经历的提交专科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硕士阶段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已获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考生提供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已获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考生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n/)进行申请认证;
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上述认证材料均可从学信网(http://www.***.cn/)查询并打印,无法查询的应根据网站提示进行学历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获国外学历学位者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同等学力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由普通高校研究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全部报名材料请自备底稿,提交后不退还。
2016年辽宁大学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补补现场确认的考生范围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