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备录取资格的考生成绩为文化基础综合成绩(占70%比例)、职业技能成绩(占30%比例)、符合河南省当年高考加分照顾政策的加分的总和。
2.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遵循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择优录取。在同等条件下,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较好的考生可优先录取,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备案。4月中下旬,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4.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有关文件精神,已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在本校不能转入其他专业;未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6年普通高考。
2016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