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或有效的身份证号)报到入学,带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15张。
2.管理学院、经济学院、美术学院本专科新生和其他学院专科(食品营养与检测、心理咨询除外)新生在西校区入学上课。
3.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提前向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2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拒力等正当理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报到使用智慧迎新系统,采取网上报到的形式。请登录廊坊师范学院官网http://www.***/点击智慧迎新系统进行登录报到,使用手册在智慧迎新系统右上角“资料下载”中下载。登录账号为新生身份证号码,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为了保证您的信息安全,请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如有疑问,请拨打400-994-9004。
5.本科报到系统的时间为8月10日,请在10日后登录报到。专科报到系统的时间为8月25日,请在25日后登录报到。报到完成后需打印纸质报到单,新生到校后持报到单进行现场报到。
6.如果无法实现网上报到,报到当天可在在学校迎新现场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
7.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河北省教育厅和质监局统一组织了河北省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展销订货会,为便于实行标准化管理,学校已提前为学生代订质检合格的床上用品,学生可在网上报道系统中自愿订购或到校时自愿选购。代订床上用品每套包括:棉被、棉褥、蚊帐、床垫、枕芯各一件;床单、被罩、枕巾、枕套各两件,合计300元,请认准“廊坊师范学院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标识,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和单位代售。
为杜绝“黑心棉”和劣质床上用品进入学校,对学生自购自带用品的厂商品牌、生产企业等要进行登记造册,凡自购者请保留发票备查。如发现涉嫌质量问题的产品,质监部门将提示学生进行更换,并对销售者进行查处。
国有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将随通知书邮寄建设银行银行卡(必须开通和保留)。入学后,此银行卡将与校园银河卡绑定,实现校园消费一卡通。
8.为适应大学外语分级教学需要,东校区本科新生9月4日进行外语分级考试;西校区本科新生由教务处与外国语学院协商解决。请同学们提前做好准备,自备听力耳机或入学时自愿购买,要求能接收FM78.5和80MHZ。
9.西校区内设有邮政储蓄自动柜员机,新生入学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
10.按照国家《兵役法》规定,新生入学后进行军训。军训时,要求新生自备海洋蓝迷彩服。学校通过招标形式已为新生代订军训服装,新生可在网上报到系统中自愿订购军训服装,报到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服装,或入学后到学院招标的符合军训服装质量标准的厂家自愿购买,每套约为60元。
2016级新生在户籍所在地参军入伍,在2016年9月25日以前持以下材料到学校办理学籍保留手续:
(1)入伍通知书;
(2)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入学通知书(及复印件)、准考证;
(4)当地武装部(征兵办公室)出具的一式两份《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办理保留学籍程序:
本人或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准考证》到二级学院报到,将录取通知书、准考证交于二级学院,并说明学生已参军入伍。
持以上四种材料(入学通知书使用复印件)到武装部办理保留学籍手续。
9月25日学校武装部将新生入伍汇总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学籍科。
2016级新生在家已交纳第一年学费,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学费补偿: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大学生征兵http://www.***/。《申请表》请在2016年11月份前将交于学校武装部。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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