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做好鲁东大学2016年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鲁东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
第三条学校名称:鲁东大学;学校代码:10451。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办学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第八条学校简介(略)
第九条学校成立由校长任主任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本校的招生工作。
第十条鲁东大学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机构,在学校领导下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2016年鲁东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