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填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一专业的专业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未能录取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3.一律不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
2016年灵川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单独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