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时间。
5月10―11日。
(二)录取办法。
已参加单独招生测试,填报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志愿,达到我校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出档到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考生,按“专业顺序,分数优先”的规则择优录取,具体为:
1.按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必须参加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同一专业的专业测试,凡是未参加同一专业测试的,不录取),由总分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
2.第一专业未能录取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二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第二专业未能录取的,按考生报读的第三专业,按总分从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满额为止;依次类推至第六专业。
3.一律不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录取规则能录取到第一至第六专业的考生除外)。
(三)录取名单公示。
5月12―18日,我校将录取名单及录取专业在学校网站公示,请考生自行查询。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获正式录取的考生,不需要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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