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程序。国防生实行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工作由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共同负责,严格按照录取原则进行。填报国防生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录取。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在投档比例范围内优先录取(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严格规范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5〕64号)。
2.录取后应办理的手续。考生被录取为国防生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将《录取通知书》、《复审复查通知书》、《国防生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一并寄给考生。
3.复审复查。国防生新生入校后,高校和驻校选培办将在15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表现、献身国防事业志向、身体心理状况等。复审复查合格者,由驻校选培办报军队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确认国防生资格。不合格者,符合所在高校普通生录取标准的,可转为学校普通生;不符合普通生录取标准的,由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016年聊城大学国防生录取及后续工作类似问题答案